能在古代和现代来回穿越的

花花爱吃大虾/著

2025-06-03

书籍简介

关于穿越,我能在古代和现代自由来回:刘长宁穿越到古代成为一介小卒子,发现可以在古代和现代来回穿越,在拥有一整个现代世界的资源情况下,他完全改变了古代世界的生活。防身手电筒是机关器,平板电脑是宝镜,肯德基炸鸡、可乐、牛奶、啤酒等各种零食小吃和现代高科技产品,都可以“带货”到古代去卖上一个高价。

首章试读

大绥元宁二十五年,冬,12月9日,北方异族羧戎入侵,绥皇遣大将封翎前往迎战,双方在犬丘之野大战一场,互有死伤。 羧戎暂时退却,大将封翎也收缩军队,退回犬丘城内,但在城外各个坞堡布下诸多先锋和斥候,一旦羧戎有异动,立即点燃烽火台。 …… 刘长宁从睡梦中惊醒,使劲将身子缩成一团,抵在坞堡墙后的藏兵坳中。 外面寒风凛冽,冰冷刺骨。 刚刚他又做梦了,每次做的都是相同的一个梦,一次比一次清晰,可梦依旧是梦,他再也不可能回去了。 本来穿越这种事还是很令人振奋的,毕竟看了那么多小说,谁不想来一次穿越啊?但穿越到边境的一个小兵身上,怎一个惨字形容? 眼下异族入侵,身为最前线的小兵,生死只在旦夕之间。 每个藏兵坳中仅能容下两人,刘长宁身处的藏兵坳却只有他一个,因为他的“室友”,那个倒霉的家伙早在前天的大战中已经身首异处了,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被一个异族兵卒砍了脑袋。 幸亏他跑得快,加上有那么一点点的运气,否则估计也成为了一具无头尸。 这就是战争,残酷而血腥,身为血肉之躯随时会变成敌人的功勋,要不是当逃兵会被抓回来斩首示众,刘长宁早就逃了。 “刘四!刘四!” 一个声音从藏兵坳外传来,是伍长苟锲的声音。 “诺!”刘长宁差点没反应过来,对方叫的是他,因为他在一伍之中年龄最幼,今年才满十六岁,伍长苟锲不排名,所以他成了刘四,上面还有张大、周二、和林三。 周二是他“室友”,就是那个被人割了脑袋去的倒霉蛋。 “都伯大人的斥候队出缺,每一伍必须推荐一人,刘四,你运气不错,快去都伯大人那里报到。”伍长苟锲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,左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,看起来颇为狰狞可怖。 “斥候队……报到?”刘长宁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,谁不知道斥候干的是最危险的工作?因为要侦察敌情,经常被派到最前线去,一旦遭遇敌军或是敌军斥候,基本就是九死一生。 而且斥候的工作不止如此,还要观测地形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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