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垂,华灯初上,城市的脉搏在闪烁的霓虹灯下跳动,人群如织的广场上,每一处都喧嚣着生活的热情与吵闹,大人小孩儿在这里游玩,好不热闹。 但是在这一处热闹之中,有一角却静谧下来,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于此。 权峰站在广场中央喷泉水旁边,周围是围成一圈的路人,他们停下脚步,屏气凝神,此时此刻,他正在手捧插满99朵的鲜花,右手拿着自己定制好的戒指,上面镶刻着钻石,他正在和面前的女孩表白。 这个女孩儿名叫江婉清,是权峰喜欢了整整七年的女孩儿,曾经在高三校园的时候,在高一他就一见钟情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儿,但是却不敢表白,因为当时她是学校公认的第一校花,这在气质上就拿捏的死死的。 高中喜欢了整整三年,双双毕业之后,权峰努力考入江婉清喜欢的大学,继续当着自己那可有可无的舔狗生活,大学时候又喜欢了四年,加上共七年。今天是大学毕业的第二个晚上,权峰鼓起勇气向她表白。 其实啊!早在高三百日誓师大会的时候,权峰就已经鼓起勇气向她表了白,而且就在校园的广场中心,但是却被她委婉的拒绝了,但是权峰并没有丝毫的灰心,他相信努力一定会有结果的。 “清清!我有话想对你说,其实……...其实我一直喜欢你,整整七年了,从看到你的第一眼,我……就喜欢上了你。”权峰由于过于紧张,说的有些吞吞吐吐。 喜欢一个人是一瞬间的事,但是对于这个男孩儿却完全不同,毕竟已经喜欢了七年,在他的意识里,一个男孩子喜欢上一个女孩儿,就应该无权的向她无穷无尽的付出,女孩子本来就是用来宠的,平时发点小脾气,把你呼之来呼之去,但是权峰却没有丝毫的怨言,反而是很开心。 男孩子喜欢一个女孩儿一瞬间,根本就不是一见钟情,这个词用的不对,应该是见色起意,但是权峰却并不这么认为。 而面前的这个女孩儿,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切,没有丝毫的幸福与喜悦,只是轻蔑的冷笑一声。 权峰见对方沉默,以为她是没有反应过来,于是再次鼓起勇气,面带真诚说道:“清清,我真的喜欢你,我们在一起吧!我觉得是时候了,我会好好爱你的。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