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的清晨,带着一股子凛冽的寒意,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。 沈墨娇猛地从硬板床上弹起来,一口气没上来,差点把自己送走。 “我这是在哪儿?” 她揉着昏沉的脑袋,环顾四周。 土坯房,糊着报纸的墙壁,掉漆的旧木箱…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土味儿,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她——她! 穿! 越! 了! 还是穿进了一本古早军婚文里! 成了那个出场三章就领盒饭,给男女主感情添砖加瓦的炮灰军嫂! “贼老天,你玩儿我呢?!” 沈墨娇欲哭无泪,她一个996福报社畜,好不容易熬到财务自由,准备躺平享受人生,结果一觉醒来,直接穿越到了这鸟不拉屎的西北军营。 更要命的是,她还是个病秧子人设! “咳咳咳…” 她捂着胸口,感觉自己肺都要咳出来了。 这具身体的原主,那可是个弱柳扶风的林黛玉,走两步都喘,三天两头就得进卫生队报道。 “这…这让我怎么活啊!” 正当沈墨娇e的时候,一个脏兮兮的小萝卜头端着一个搪瓷碗,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。 “妈,喝粥。” 小萝卜头…哦不,陆小北,原着里男主陆野的儿子,一个沉默寡言,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太多的小可怜。 沈墨娇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孩子,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心疼。 她接过碗,摸了摸陆小北的头。 “小北真乖。” 陆小北似乎很不习惯这种亲昵,僵硬地笑了笑,眼神却飘忽不定。 “妈,你…你以后别叫我小北了,叫我…陆援朝。” “噗…”沈墨娇差点一口粥喷出来。 陆援朝? 这名字…也太那个啥了吧! 一股浓浓的年代气息扑面而来。 “行行行,陆援朝同志,以后我就叫你陆援朝了。”沈墨娇憋着笑,努力让自己显得慈祥一点。 “嗯。”陆援朝点了点头,转身就要离开。 “等等!”...